投資涉及風險。請參閱註釋備忘錄以瞭解包括風險因素在內的詳情。
1. 投資風險
•子基金的投資組合價值可能因以下任何主要風險因素而下跌,因此閣下於子基金的投資可能會蒙受損失。概不保證可償還本金。
2. 貨幣風險
• 子基金的相關投資可能以不同於子基金基準貨幣的貨幣計值。某單位類別的貨幣亦可能指定為不同於子基金基準貨幣的貨幣。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受到該等貨幣與基準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及匯率管制的變動而受到不利影響。
3. 與低於投資評級或無評級的債務證券有關的風險
•子基金可能投資低於投資評級或無評級的債務證券。該等證券通常具有較低流動性、較大波動及比高評級債務證券具有較高本金及利息虧損風險。
4. 新興市場風險
• 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涉及較高風險及通常與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地區無關的特殊考慮因素。此乃由於與一般發達市場比較,有﹙其中包括﹚更大市場波動性、更低流動性及交投量、政治及經濟不穩、結算風險﹙包括結算程序產生的風險﹚、貨幣風險/控制、法律及稅務風險、託管風險、較大市場關閉風險以及政府對境外投資之限制亦較多。
5. 與債務證券有關的風險
• 信貸/交易對手風險:子基金承受其可能投資的債務證券發行人的信貸/違約風險。
• 利率風險:子基金的投資涉及利率風險。一般而言,債務證券的價格於利率下跌時上升,而當利率上升時則下跌。
• 波動性及流動性風險:債務證券於若干地區﹙如中國﹚可能較發展水平較高的市場面臨較大波動及較低流動性。於該等市場買賣的證券價格可能面臨波動。該等證券價格的買賣價差可能甚大,而子基金可能產生重大交易成本。
• 主權債務風險:子基金投資於政府發行或擔保的債務工具或會面臨政治、社會及經濟風險。在不利情況下,主權發行人未必能夠或願意於到期時償還本金及/或利息,或可能要求子基金參與重組有關債務。當主權債務發行人違約時,子基金或會蒙受重大虧損。
• 信貸評級風險及評級下調風險: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受到限制,並不能保證證券及/或發行人於所有時候的信譽。債務工具或其發行人的信貸評級其後或會被下調。倘出現該等評級下調,子基金的價值或會受到不利影響。經理人可能或未必可能出售評級被下調的債務工具。
• 信貸評級機構風險:中國信貸評級系統及中國使用的評級方法可能與其他市場使用的有所不同。因此,中國評級機構給予的信貸評級可能無法與其他國際評級機構給予的評級作直接比較。
• 估值風險:子基金的投資估值可能涉及不確定性及判斷性決定。倘證實有關估值不正確,則可能影響子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
• 短期債務工具風險:由於子基金可能投資於短年期之短期債務工具,因此子基金的投資周轉率相對上可能較高,買賣短期債務工具產生的交易成本亦可能增加,從而可能對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負面影響。
6. 投資可換股債券的風險
• 可換股債券是一種介乎債券和股票之間的混合型產品,持有人可於指定未來日期將之轉換為發行債券的公司的股份。因此,可換股債券須承受股票變動及波動性相比普通債券投資較大。投資可換股債券亦須承受與相似普通債券投資有關的利率風險、信貸風險、流動性風險及提前還款風險。
7. 與投資吸收虧損功能有關的風險
• 相較傳統債務工具,具有吸收虧損功能的債務工具面臨更大的風險,乃因該等工具通常於發生預先界定的觸發事件時(例如當發行人接近或陷入不可持續經營狀況時或當發行人的資本比率低於特定水平時)可能面臨被撇減或轉換為普通股的風險。有關觸發事件複雜而難以預測並可能導致該等工具的價值大幅減少或完全失去。
• 若觸發事件被啟動,可能造成具有吸收虧損功能的債務工具導致的價格連鎖反應以及整個資產類別的波動。具有吸收虧損功能的債務工具亦可能面臨流動性、估值及行業集中風險。
• 子資金可投資於非常複雜及風險較高的或然可換股債務證券。於發生觸發事件時,或然可換股債務證券可能轉換為發行人的股份(可能按折扣價格),或可能面臨永久撇減至零的風險。或然可換股債務證券的息票付款屬酌情性質,並可由發行人隨時因任何理由及於任何一段時間内取消。
• 子基金可能投資於高級非優先債務。雖然該等工具一般優先於次級債務,該等工具可能於發生觸發事件後面臨撇銷的風險,並將不再屬於發行人的債權人等級,從而可能導致損失所投資的全部本金。
8. 與有抵押及/或證券化產品有關的風險
• 子資金投資於可能非常缺乏流動性,並且容易出現大幅價格波動的有抵押及/或證券化產品,如資產抵押證券以及結構性存款及結構性產品。與其他債務證券相比,該等工具可能承受更大的信貸、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該等工具經常面臨延期及提前償還風險以及無法滿足相關資產支付義務的風險,這可能對證券的回報造成不利影響。
9. 投資於其他集體投資計劃/基金的風險
• 子基金可能投資的相關集體投資計劃/基金或不受證監會監管。投資於該等相關集體投資計劃/基金可能涉及額外成本。亦不保證相關集體投資計劃/基金將一直擁有充足流動資金滿足子基金作出的贖回要求。
10. 與證券融資交易有關的風險
•證券借貸交易:該等交易可能涉及借貸人未能適時交還證券的風險,而抵押品的價值或會下跌至低於借出證券的水平。
•回購交易:存放抵押品的對手方一旦違約,收回存放在外的抵押品或會受到延誤,或原先收取的現金可能會因抵押品不準確定價或市場變動而少於存放於對手方的抵押品,因而令子基金蒙受虧損。
•逆回購交易:若存放現金的對手方一旦違約,收回所存放的現金或會受到延誤,或難以變現抵押品,或出售抵押品的所得款項可能會因抵押品的不準確定價或市場變動而少於存放於對手方的現金,因而令基金蒙受虧損。
11. 對沖/衍生工具風險
•子基金可在守則准許的範圍內投資於衍生工具作對沖目的,而在不利情況下,其金融衍生工具的運用可能變得無效及/或致使子基金蒙受重大虧損。
•與運用金融衍生工具相關的風險包括波動風險、信貸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估值風險、交易對手方風險及場外交易風險。金融衍生工具包含的槓桿元素/成分或會導致子基金產生大為高於其金融衍生工具投資金額之損失。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可能導致子基金承受重大虧損的高風險。
12. 與中國有關的風險
•子基金或需因外匯相關風險以及中國法律、法規及政府政策的不確定性等而承受與中國有關的一般風險。中國市場涉及投資於更發達的經濟體或市場一般不會涉及的若干風險及特殊考慮因素,包括較大的政治、稅務、經濟、外匯、流動性、法律及監管風險。
•與於中國投資所實現的資本收益有關的中國現行稅務法律、規例及慣例存在風險及不明朗因素(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概不保證現行稅務法律及規例日後不會修改或修訂。
•「點心」債券市場仍屬規模相對小的市場,較容易受波動性及流動性低的影響。若發佈任何新規則局限或限制發行人以發債方式籌集人民幣的能力及╱或相關監管機構逆轉或暫停放寬離岸人民幣(CNH)市場,「點心」債券市場的營運以及新債發行可能受到干擾,導致子基金的資產淨值下跌。
13.與城投債有關的風險
•城投債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發行,該等債券一般並不獲內地的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擔保。倘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城投債本金或利息付款違約,則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虧損及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14. 人民幣貨幣風險及人民幣類別風險
•人民幣現時不可自由兌換,並受外匯管制及限制的規管,且投資者可能因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變動而受到不利影響。
• 貨幣兌換亦須受制於子基金將款項兌換為人民幣的能力(鑒於適用於人民幣的外匯管制及限制),而這可能影響子基金應付人民幣計值單位類別的單位持有人的贖回要求或作出分派的能力,以及在特殊情況下可能延遲支付贖回款項或股息。
• 以非人民幣為基本貨幣的投資者如投資於人民幣類別須承受外匯風險,並不保證人民幣的價值對投資者的基本貨幣不會貶值。人民幣的任何貶值可能對投資者在人民幣計值單位類別的投資價值造成不利影響。
• 儘管離岸人民幣(「CNH」)及境內人民幣(「CNY」)代表相同的貨幣,惟它們按不同的匯率買賣。CNH與CNY間出現任何差異,可能對投資者構成不利影響。
15. 澳門元計值的類別風險
• 由於澳門付款清算及結算系統及澳門有關跨境交易的銀行常規管理程序,子基金滿足單位持有人以澳門元計值的單位類別的贖回要求或作出分派的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響,以及支付贖回所得款項或股息可能延遲。
16. 從資本中/實際上從資本中分派的風險
• 以資本支付或實際上以資本支付股息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任何從資本中支付或實際上從子基金資本中支付的分派均可能導致資產淨值即時减少。